7月17日,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主办,中国环境友好企业联盟承办,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、南通联发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协办的“新《环境保护法》解读暨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交流会”在京召开。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谢玉红、吕克勤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,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助理巡视员陈永清,环境保护部评估中心常聘专家、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展中心总工程师张庆出席会议并讲话。中华环保联合会秘书长顾问谷茂宽主持会议。
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谢玉红在致辞中表示,新《环境保护法》的出台强化了政府、企业及社会的责任意识,同时也强化了各方在环境治理中的法律责任。企业是我国做好环境治理的关键和前锋,更需要了解、学习、贯彻好《环境保护法》,为《环境保护法》的实施做好应对准备工作。工业污染防治一直以来都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,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,更需要企业全面了解和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,在生产中实现绿色转型。
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就新《环境保护法》所包涵的新型环境精神、企业环保责任、环境经济政策以及环境公益诉讼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。其中,着重介绍了新《环境保护法》中促进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条款,有效帮助企业了解自身责任,明确日后生产工作的方向和重点。
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助理巡视员陈永清提到,近年来环保部门逐步出台了针对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,以此将清洁生产情况与污染防治、上市公司污染核查、生态模范城市的评选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。他强调,在新《环境保护法》实施的背景下,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完成尤其需要企业的自觉。
环境保护部评估中心常聘专家、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展中心总工程师张庆结合自身多年工作经验,就如何创建环境友好企业向与会代表介绍了的具体要点。通过分析中石化燕山石化分公司、深圳宝安垃圾发电厂及内蒙古乌审召工业园等具体案例,帮助企业总结优秀经验,找准改良自身的着力点。
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吕克勤在总结发言中表示,环境保护事业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沿阵地。新《环境保护法》全面规定了各个主体在环境保护事业中的权利和义务,为各个主体间的良性互动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。法律的威力在于法条,更在于执行。各成员企业应带头遵守新《环境保护法》,积极履行企业环境责任,把创建环境友好企业作为树立形象,打造品牌,提高竞争力的内在要求。
会议现场
谢玉红副秘书长致辞
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解读新环保法
环保部污防司陈永清助理巡视员讲解工业污染防治相关问题
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展中心总工张庆发言
吕克勤副秘书长做会议总结
企业代表发言
企业代表发言
企业代表发言
参会代表合影留念